西安市食药监局全面排查疫苗经营使用单位 | 家长如何应对?
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持续受到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最新通报,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查扣药品的数据分析发现,有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嫌虚构疫苗销售渠道,其中陕西2家。
9家药品批发企业涉山东问题疫苗案被通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官网发布的通知
存在问题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是: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郑州邦正医药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各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上述9家药品批发企业立即开展调查,彻底查清其虚构销售产品的真实流向,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立案查处,依法严肃惩处。涉及其他企业的也必须追查到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表示,各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于3月25日前上报调查结果,随后总局将统一向社会公开。
西安开始全面排查
21日,西安市食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辖区对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联合公安部门进一步查清案件线索、依法严处。对医疗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计委,以便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每日上报排查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家长如何应对?
据山东食药监局消息,该部门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名单。经对警方提供的关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封疫苗品种的清单进行核实,发现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
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相对于一类疫苗来说,二类疫苗由于是付费自愿接种,因此利润空间更大。此次事件中涉及的疫苗则是条例中规定的二类疫苗。
并非随时、随地、任何宝宝都可以进行接种。接种疫苗的时间、接种者的身体条件、有何禁忌症等,都对疫苗的功效以及接种后可能产生的不适反应有着影响。有以下情况的宝宝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⑴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宝宝不宜接种;
⑵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宝宝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⑶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宝宝不宜接种;
⑷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宝宝不宜接种;
⑸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宝宝不宜接种;⑹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宝宝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⑺如果宝宝每天大便次数超过四次,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⑻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宝宝,六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
⑼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
⑽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此外,家长在带宝宝接种疫苗时,一定要将宝宝当时的身体情况详细反映给医生,最好携带相关病史资料。
任何疫苗在接种后都有可能产生不适反应。如果宝宝在接种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症状,但很快就消退,这属于正常的不适反应。而这些症状如果加重,最好尽快到医院治疗。另外有些宝宝会对一些疫苗产生过敏反应,出现长疹子、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甚至休克等症状,那么在接种含有引起过敏成分的疫苗时,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再接种相同疫苗。如果一定要注射,必须把宝宝的过敏情况反映给医生,由医生准备好抢救措施后再接种。特别提醒家长,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接种疫苗,不要自己购买后给宝宝自行接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可以采用物理降温(喝水补充体液、温水擦拭等),病情较轻的时候也应该多测量体温,注意是不是体温降了。
接种疫苗后的全身反应有发热和周身不适,一般发热在 38℃以下,持续 1 ~ 2 天均属正常反应。
可以给宝宝服用小儿退热药或使用退热贴。
如果宝宝反复发热要注意观察孩子,摸摸宝宝手心脚心热不热,如果手心脚心发烫,可能是有些上火的现象,有些积食。所以治疗脾胃消化不良为主,可以给宝宝适当服用点王氏保赤丸或者肥儿丸等。
注:服用的方法和剂量一定要按医生的要求去做。
但是,如果宝宝发热超过40℃并持续48小时以上,接种部位红肿,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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